2008年11月9日,“119”消防宣传日活动暨兴安盟消防志愿者行动启动仪式在乌兰浩特市举行。盟行署副盟长杨春山出席启动仪式,盟委宣传部、盟公安局、消防支队、文化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和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第十三中学学生等800多人参加启动仪式。盟行署副秘书长王辉宇主持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盟团委副书记李妍宣布了兴安盟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方案;向中国消防志愿者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服务队、乌兰浩特市服务大队、科右前旗服务大队进行了授旗;消防志愿者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杨春山在讲话中指出,消防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消防法》是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法律。2008年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订的《消防法》,决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消防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我们要以消防“六进”为载体,自觉学习《消防法》,严格遵守《消防法》,认真落实《消防法》,共同维护好全盟消防安全。
杨春山要求,各级政府要全面落实“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着力消除火灾隐患,积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切实推进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坚持以宣传贯彻新修订后的《消防法》为主线,扎实开展好“消防六进”活动,切实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努力使越来越多的人真正掌握“两知三会”基本常识;各旗县市都要成立消防志愿者服务大队,同时希望全盟消防志愿者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深入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清理等志愿服务活动,切实肩负起“消防志愿服务,建设美好家园”的责任,努力改善本单位及生活社区的消防安全环境。